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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2014-08-13 10:56:55 訪問次數(shù):2618
李泉豐茶莊是清末民初福建省著名的大茶莊,其茶莊出產的“閩北水仙”曾經獲得1914年巴拿馬萬國商品博覽會評品會的二等銀質獎。
此款花形錫制茶罐老件,含蓋高度約13.5公分,罐身寬10公分,厚度約7.8公分。正面鑄印有“李泉豐茶莊精選武彝大紅袍”字樣(注:武彝大紅袍就是“武夷山大紅袍”),背面則刻印“注冊商標”,錫罐上有公雞和花、葉等紋案,罐底有“建郡王金萬錫莊選制”的落印。
關于錫罐上“注冊商標”4字很感興趣,其實“商標”的觀念行之已久,例如“同仁堂”這類老字號,就是一種商標,這是公司行號的名譽,也是一種無形的財產,只是早年有商標但沒有合法注冊程序罷了。
中國最早的商標法是在1904年 由清政府頒布的〈商標注冊試辦章程〉,但是該部商標法實際上是西方列強為其自身商業(yè)利益而脅迫訂定的,并不符合中國工商業(yè)發(fā)展的需求,公布而未全面實施, 僅在上海和天津兩地試辦。未久,清政府覆亡,民國初年中國政治更加紛擾,保護民族工商業(yè)的相關法律一直未能制定頒布。直到 1923年,北洋政府頒布〈商標法〉并正式成立農商部商標局,實業(yè)家榮宗錦、榮宗銓兄弟依法向北京政府申請注冊的其“兵船牌”面粉商標,這是我國商標史上的第一號的注冊案。
依此判斷,這款錫制茶罐既然有“注冊商標”,其產制當在1923年以后。注冊商標有12道芒輝的青天白日紋案,判斷是在國民政府執(zhí)政時期。經查國民政府于 1930年頒布〈商標法〉,故應屬1930年代以后的制品。惟1937年中、日全面戰(zhàn)爭后,沿海省份全部淪陷,中國茶業(yè)不振,李泉豐茶莊以經營福建巖茶為主的茶商,多被迫退出歷史舞臺。這種制作精美的茶罐,自然不復生產了。